砂石购销合同协议书10篇( 二 )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总结算时扣回 。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材料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货一个月后,甲乙双方共同结算,结算价款在该工程办公楼主体完工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付清;
2、根据供应的材料的实际数量每月底结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对帐,货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
十一、其它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主或主管部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砂石购销合同协议书3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锦润城安置房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新华村润科
2、开始供货时间:_20__年 3_月_10 日起 。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锦润城安置房工地
1、 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日将所需砂、碎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
2、供应价格:砂单价(70元/吨);碎石单价(65元/吨)统价 。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含发票) 。上述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递增或递减,双方提前一周通知并签订补充协议 。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砂每立方米按1.4吨,石子每立方米按1.55吨计算 。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后的为准 。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
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3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
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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