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 四 )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 协商未果 , 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 , 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
此协议一式两份 , 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 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
卖方(章)
买方(章):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经协商后共同签订 , 并自愿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一条 购买车型
l买方同意购买、并且卖方同意出售其销售的汽车 。
2本合同买卖的汽车为:
车辆型号:红岩牌货车 车身颜色:黄色 数量:1 发动机号:1611L246173 车架号:LZFF25N48BD233565
第二条 购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l买方同意以人民币 贰拾肆万捌仟 元正( 248000.00)作为购车款购买合同1.1条所列的汽车 。
2卖方同意按照本合同2.1条的价格 , 将本合同1.2条所列的汽车出售给买方. 3支付方式:买方一次性付清给卖方 。
4本合同购车款不舍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车辆上牌费用以及国家应征收的费用(车辆购置费、落户杂费及车辆保险费等).
5 过户费用由买方负责 , 卖方提供所有车辆证件 。
第三条 汽车的交付
1卖方在签字后向买方交付本合同1.2条所列汽车.
2 双方签字买方付款后 , 该车辆所出现的任何事故责任与卖方无关 , 由买方自己承担 。
第四条 保证和承诺
l卖方保证向买方出售的汽车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卖方保证向买方出售的汽车是经国家批准且是在《公告》内的产品
3卖方保证向买方出售车辆的基本技术性能情况符合生产企业提供的该车技术性能情况. 4买方保证是所购买汽车和最终用户 , 买方不以任何商业目的的对所购买汽车进行展示和或任何害卖方品牌形象的活动及行为.
5买卖双方明确了解汽车的重量、功率、油耗、最高时速及其他具体数据只被视为近似值.
第五条 汽车的验收及使用、保养
1卖方向买方交付汽车时 , 同时交付该车的:
A销售发票 b使用说明书 c维护保养手册 d随车工具
2买方接收汽车时须对所购车辆的基本功能、外观及有关证件、手续是否齐全进行认真检查 , 并签署验收汽车确认书 。买方签署验收汽车确认书后 , 即视为卖方交付的本合同1.2条所列汽车之质量和数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
3买方接收汽车后 , 须认真阅读“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 , 并按“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保养汽车 , 按期到指定服务站进行保养、维修 , 若因买方未能按“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保养汽车或保养、维修不当所产生的问题 , 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
4买方接收汽车后 , 享有按生产厂“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所列的免费保养项目进行免费保养、在质量担保期及质量担保范围内进行索赔的权利 。
5卖方服务站有为买方所购车辆提供生产厂规定范围内的免费保养、质量索赔、技术咨询及保养、维修服务的义务 。
第六条 特别约定
l买卖双方申明 , 双方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内容均已经经过认真仔细的阅读并已理解了这些条款的含义 , 保证履行 。有关本合同买卖的汽车的任何广告、宣传单、推介资料和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买方参考 。
2买方未按舍同第二条的约定向卖方付清购车款前 , 则本合同1.2和所列汽车的所有权仍属卖方 。
3买方提取合同车辆之时起 , 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或损害 。
4由于卖方出售的汽车运输距离遥远 , 则卖方因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调整车型、生产计划和或天气、道路情况等原因和或因素造成的买方交付汽车延误的 , 买方对此表示理解;买方因此而要求退订的 , 卖方承担买方订金同期银行利息 。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 由买方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倘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 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 附则
补充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 , 买方和卖方各执一份 ,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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