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二 )


案例:
【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恶意串通 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张甲因生意资金周转 , 先后向李某等人借款共计34.1万元 , 并约定以其住房作为抵押 , 因当时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故未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 , 张甲未按约定还款 , 且不知所踪 。此前 , 张甲私下与其兄张乙达成协议 , 将该住房转让给张乙 , 并将办证资料中“张甲”的签名划去 , 改为“张乙” , 后张乙以初始所有人的身份 , 取得该住房的产权证 。经查实 , 该住房系张甲唯一的固定资产 。李某等人以张甲逃避履行债务、恶意转让财产为由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判令张甲与张乙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
判决:张甲与张乙之间转让房屋的行为符合“恶意串通” , 且侵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 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因房屋转让而形成的合同应认定无效 。
部分免责条款无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具体案例可点击→ 司机肇事逃逸 , 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 , 法院判要赔 , 为什么?
法律效力
以上这些合同无效情形 , 这些合同对合同签订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 如果发生了财产的转移 , 应当归还给财产原主 , 不能返还则需要补偿 , 有过错的还需要就此赔偿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 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 , 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 ,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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