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防城港疾控提醒相关来返人员立即报备( 二 )


厦门市3月10日(含)以来;
三明市、龙岩市、宁德市、泉州市3月5日(含)以来;
云南省:
昆明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月5日(含)以来;
甘肃省:
陇南市3月19日(含)以来;
天水市、兰州市、白银市3月5日(含)以来;
青海省:
西宁市3月6日(含)以来;
临夏回族自治州3月5日(含)以来;
陕西省:
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咸阳市、铜川市3月5日(含)以来;
海南省: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3月8日(含)以来;
广 西:
贵港市:3月23日(含)以来;
桂林市:3月17日(含)以来;
北海市:3月14日(含)以来;
南宁市:3月12日(含)以来;
柳州市:3月10日(含)以来;
崇左市龙州县、大新县:3月7日(含)以来;
崇左市凭祥市、宁明县:3月1日(含)以来;
崇左市(除凭祥市、龙州县、大新县、宁明县)其他县区:3月11日(含)以来;
钦州市、百色市:3月5日(含)以来;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4.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港人员;
请以上来(返)港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一、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尤其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重合的来港返港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各项防控措施 。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去过新发现病例地区或有轨迹重合的来(返)港人员,应在抵港后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请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严格按照免疫程序,按时依次接种疫苗 。
三、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请市民朋友们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增加,请尽量不扎堆、不聚会,继续坚持防疫“四件套”(勤通风、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和“五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在商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验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全国疫情动态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及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情况 。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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