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协议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书2021( 五 )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 。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 。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 。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 。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峻,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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