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18-2019届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二 )


答:不可以,单位至少应具备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中的一种情况 。
16.签合同和缴社保的单位不在一个区,应该向哪个地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答:应向签合同的单位注册地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17.要求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内无住房吗?
答:要求申请人本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
18.发放住房补贴的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吗?
答:不包括,应是银行借记卡 。
19.租房、购房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多久发放一次?
答:本次租房、购房补贴2022年7月起计算,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每季度发放上季度补贴,购房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每年度发放上年度购房补贴 。
20.什么时间买房才能享受购房补贴?
答:经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进行住房查验认定合格、公示期满后,申请人在36个月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包含别墅、公寓,不含二手房),方可享受购房补贴 。
21.购房后,领取购房补贴还需申报吗?
答:经审核公示合格后购房的申请人,由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按年度将购房补贴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内,申请人无需再进行申报,按时参加资格复核即可 。
22.工作单位跨区变动后,如何继续领取补贴?
答: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的(在本市范围内)或到本市其它区工作的,需到原工作地所在区人社部门领取表格,按表格填报说明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
23.购房补贴可以申请变更为租房补贴吗?
答:单位注册地区未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合格且未购房的,可向辖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变更为租房补贴的手续 。
单位注册地区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在原工作地区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合格,未购买住房或已购买住房但尚未领取购房补贴的,在新工作地区可申请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已购买住房且已领取补贴的,在新工作地区不再享受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
24.申请人应在多长时间内领取完全部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答:因个人原因无法连续领取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应在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合格起60个月内领取全部补贴资金,因个人原因超过60个月未领取的补贴,将不再予以发放 。
25.多个申请人可以用同一房屋领取购房补贴吗?
答: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上的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为2人以上(含),且同时申请了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的,需全部购房人(所有权人)协商确定1人领取补贴,并填写《人才住房保障享受人员确认表》 。
26.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以申请吗?
答:已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且已纳入住房保障的,不可申请 。
高层次人才、紧缺性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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