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18-2019届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通知( 二 )


3.住房查验 。区市县住建部门进行住房查验并公示 , 公示期7天 , 公示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 具体公示时间由区市县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 。公示方式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或区市县住建部门官方网站网上公示 。
4.实施保障 。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由区市县住建部门组织发放 。保障开始计算日期为2022年7月起 。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 , 购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 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提示:住房查验公示期满后 , 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方认定为合格 , 故申请购房补贴的 , 须在住房查验公示期满后购房 。)
本次补报工作为最后一次受理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请 , 今后将不再受理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请 , 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时申请 。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今年将继续受理 , 具体受理相关事宜请关注各级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官方网站 。
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应保证学历、毕业时间、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情况的有效性 , 不得在申请和复核中编造、使用虚假信息和材料 。如有不明事宜 , 可查看《2018-2019年毕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相关问题解答》(附件3) 。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住建部门应积极沟通协作 , 提高工作效率 ,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 做好住房补贴受理、审核、资金发放及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
附件:
1.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住房补贴发放银行
2.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现场咨询地址
3.2018-2019年毕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相关问题解答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关于开展2018-2019年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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