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二 )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
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七、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 。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但要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特长生招生录取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进行,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要遏制学校利用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长生违规择校等行为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各地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各地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风险评估,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各市州于5月31日前将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给“择校热”降温!最新湖南中小学入学政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