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 南京关于推广疫情防控扫码通行措施的通告


第13号 南京关于推广疫情防控扫码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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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疫情防控“扫码通行”措施的通告(第13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 , 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 , 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现就在全市推广疫情防控“扫码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扫码通行”是通过群众出示“苏康码”接受扫码或主动扫描“场所码”两种方式 , 实现不同场景查验“苏康码”的数字化防疫措施 , 适用于全市各类场所的出入口 。
二、各类场所责任人应根据场所性质和防疫要求 , 灵活选择“扫码通行”方式 , 安排专人落实“扫码通行”措施 , 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 不漏一人 。
三、个人进入场所时 , 应按照场所设置的“扫码通行”方式 , 主动完成“苏康码”查验 。对于无法“扫码通行”的老人、儿童等人员 , 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工方式登记 。
【第13号 南京关于推广疫情防控扫码通行措施的通告】四、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 让群众充分了解“扫码通行”流程 , 并指导督促辖区、行业各类场所责任人落实出入口“扫码通行”措施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五、对拒不执行“扫码通行”措施要求 , 涉嫌违法的 , 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后续安排将视疫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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