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如何界定 江西出台文件作出明确解

今视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哪些情况属违规补课,哪些费用是违规收费?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和《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文件”),对此作出明确解释

民办学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如何界定 江西出台文件作出明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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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补课界定
《两个文件》明确,无论校内校外,凡中小学校(含民办)开展学科类教学活动,在正常教学计划时间之外成班整建制上新课,都属于违规补课。
其中,“开展学科类教学活动”(不包括兴趣类、素质拓展类等非学科类教学活动),“上新课”(不包括复习、辅导等),“成班整建制”(即必须是整校、整年级、整班的补课行为,才能认定为违规)
中小学校(含民办)可利用周一至周五的课后服务时间、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自习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但禁止上新课,并严格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中小学校(含民办)或教师(含退休教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一律不得违背学生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及假期托管服务,一律不得在非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成建制集体上新课,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学科类培训,一律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含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
违规收费界定
《两个文件》明确了公民办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即:“中小学校(含民办)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其中:公办义务教育不收取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公办普通高中阶段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基于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学校及教师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及家长违规收费。
民办学校|违规补课违规收费如何界定 江西出台文件作出明确解】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各科目教辅重复征订,或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它学生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及教师推荐学生去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材料。(采访人员 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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