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月4日电 (王波、袁菡苓)2021年12月31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通知》于2022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文章插图
其中,中心城区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心城区以外区域指: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通知》规定,所有预收费均应通过监管账户收取,不得在监管账户之外收取任何与培训相关的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通知|事关“校外培训收费” 成都发布最新通知】 《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培训收费模式。学生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生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应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来源:人民网
推荐阅读
- 招聘|学历重要还是能力重要?
- 教师|北大韦神“真实处境”跌下神坛,学生退课,班级人数不到10人
- 安徽|海南一大学生不知安徽省会,连猜两个都不对,直接“得罪”两个省
- 考研|“考研初试第三被刷,只因没提前联系导师”,知情人道出其中实情
- 基础教育|又一“铁饭碗”招聘,工作稳定福利好,有望拿50万安家费和补贴
- 考试|“考第一请吃海底捞”,考试成绩出来后,老师感叹:是给自己挖坑
- 教育部|终于轮到高中生“减负”了,教学进度将大幅调整,教育部已有通知
- 质量|学校有规模,教育才有质量,解决乡村“麻雀小学”问题,刻不容缓
- 讲座|贺昌中学·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共同举办“以美育人”高峰论坛
- 教育部|吕梁市教育局通知: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