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州明确了!

学校正常上课日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 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不少于2小时 , 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
1月7日 , 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明确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 并强调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有条件的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提供在校午休服务 , 创设午休“平躺睡”条件;下午课后托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 , 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
午休托管和下午课后托管要做到百分百兜底
课后服务包含什么内容?《通知》明确 ,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作为 , 做到午休托管和下午课后托管百分之百兜底保障 。
午休可安排在教室 , 或具备消防安全、卫生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 。 条件较好的场所 , 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 加强中小学生在校睡眠管理 , 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 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挖潜场地空间、增添设施物品等措施 , 积极创设学生午休“平躺睡”条件 , 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舒适午休”服务 。
下午课后托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 , 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 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 , 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等 , 基本托管可安排教师答疑 , 但不得将其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 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学科教学或补课 。 学校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下午课后托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 , 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小时的基本托管服务 , 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 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 , 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
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 。
同时 , 校内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 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合理分担校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 校内课后服务应充分体现自愿原则 , 遵从学生和家长意愿 , 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 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学生 。
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不少于2小时 , 实行弹性离校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 , 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学校正常上课日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 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不少于2小时 , 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
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 实行弹性离校 , 根据学生和家长需求 , 可设置多个离校时段供家长自愿选择 。 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 , 由本校教师管理 。
课后服务以校内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
课后服务的模式可以多样化 , 由各中小学校在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 , 结合实际灵活选择 。 课后服务以校内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 , 一般由学校组织开展 , 由本校教职工(含身体健康的退休教职工)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开展 , 学校负责统筹和监督;或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还可统筹街道(社区)、志愿团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开展 。 第三方社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青少年宫、高校、体育科技类社会组织等 。 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 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展览中心、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 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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