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新举措( 二 )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取得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助理级以上职称 , 在江苏省各类企事业单位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或在江苏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 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 , 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
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 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以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职工组)或省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专业技术人才 , 可认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 , 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 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和实际工作业绩 , 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论文(技术小结)答辩 。
实施方案称 , 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江苏省各类高技能人才 , 申报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高技能人才 , 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对待 。


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技能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试行)


(来源:扬子晚报)
【江苏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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