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四部门发文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针对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内容等制定了相关规范。根据规范,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四部门发文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四部门发文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文章插图
来源:微言教育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