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启动 七省份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人民网北京9月17日电 (采访人员温璐、李依环)近日,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个省份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案,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已经正式启动。
据了解,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4年时落地。新高考采取“3+1+2”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是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是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满分为750分。
黑龙江: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2021年黑龙江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2024年起,黑龙江省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听力成绩进入高考总分。
招生录取方式方面。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即依据考生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采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两种招生方式,实行文化素质+技能测试方式,推动职业高等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对分开。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以及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院校学习。
吉林:高考综合改革通过“教、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
高考综合改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据吉林省教育厅厅长王忠介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通过“教、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特别是充分保障了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江西:取消文理分科,使用全国卷
近日,江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随考随清,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末和11月末。选择性考试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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