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学校家委会”不能只有概念而无内涵

近期 , 深圳某中学家委会以为教室安装空调为由 , 强制家长“众筹”购买校方指定空调的事情引发热议 。 之前 , 在今年教师节前 , 还有家委会发动家长“众筹” , 给教师购买礼物 , 也饱受舆论诟病 。
一时间 , 发生在幼儿园、中小学家委会中的一些乱象引发不少家长共鸣 。 甚至有家长提出 , 取消让人闹心的家委会 。
本来应该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 维护学生权利的家委会 , 却不被家长待见 , 引发争议值得深思 。 家委会的本意和初衷很好 , 但却引发了乱象 , 源于只有“看上去挺好”的概念 , 实际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
某些家委会虽然名为家委会 , 却成为摆设、工具或联谊会 。 所谓摆设 , 即在成立之后 , 该发挥的积极作用没发挥出来;所谓工具 , 是帮校方处理了一些校方不便出面的事儿 , 如组织学生募捐 , 向学生家长收费 , 在校方遭遇负面舆情时“控评” , 等等;所谓联谊会 , 则是形成了阶层性的小圈子 , 家委会的委员大多“非富即贵” 。
成立家委会 , 是我国教育部早在2012年提出的要求 。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 , 要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 因此 , 各中小学、幼儿园都纷纷成立家委会 , 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建设任务 。
但不少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委会 , 并没有搞清家委会的职责 , 也没有家委会产生、运行的明确规范 。 家委会的重要职责 , 应是代表全体家长 , 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 , 以维护学生的权利 , 构建平等的家校关系 。
比如 , 某个学生在学校中遭到教师的歧视性对待 , 家长可向家委会反映 , 家委会在核实后 , 向学校教师委员会反映 , 学校教师委员会启动对教师的调查 , 根据调查结果 , 按师德规范做出处理 。
试想 , 如果有这样的家长委员会 , 家长还会担心不给教师送礼 , 不搞好和教师的关系 , 自己的孩子会吃亏吗?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 在于明晰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 。 要做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平等 , 亦即家校平等、师生平等 , 家长委员会是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 这也是维护所有学生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基本机制 。
这样的家长委员会 , 首先应由全体家长 , 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 , 选举能代表家长的家委会委员 , 而不是由校方委派 , 或者幕后遴选出来 , “走过场”让其他家长“举手同意” 。 更重要的是 , 全体家委会成员要定期向家长们述职 。
多年前 , 上海一学校出现家长争晒本人情况参与家委会委员选举的新闻 , 结果遭到舆论嘲讽 , 质疑家长是“戏精” , 争当家委会委员 , 是为了让孩子被优待 。 事实上 , 某些家长根本没搞清楚家委会是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的 , 家委会不是炫耀成年人社会地位的地方 , 更不是谋取一己之私的场所 。 如果家长当选家委会委员后不履行职责 , 其他家长完全可以对其予以罢免 。
其次 , 家委会应独立运行 , 而不是按校方指令、配合校方开展工作 。 虽然家委会还有组织家长当义工、为学校拓宽办学资源的职责 , 但这是在完成对学校办学管理、监督职责后的次要职责 。 而且 , 这必须基于家长“自愿、自主”的原则 。
目前 , 有的家委会却是不该管的管了 , 该管的却没管 。 如食堂卫生、校园安全、校服采购 , 应该由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和监督 , 但不少学校并不让家长参与决策和监督 。
【校方|“学校家委会”不能只有概念而无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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