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河北省教育厅发布暑期学生安全提示30条( 二 )


2.注意人身安全 ,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 不会水性的学生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
3.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 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 , 不无证驾驶机动车;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降温 。
4.暑期留校的学生 , 外出锁好宿舍门窗 , 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 , 离开宿舍及时断电 , 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 , 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 。
5.暑期离校外出 , 要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舍友、同学、家长 , 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 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
6.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 , 不玩渲染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络游戏 , 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 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 , 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 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
7.理性表达观点 ,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8.慎交网友 , 慎见网友 。
9.多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遇到挫折不气馁 , 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学会感恩 , 管理情绪 , 开心过好每一天 。
10.外出旅行 , 注意旅行安全 。 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景点旅游;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 , 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学习、掌握车辆、轮船、飞机等突发意外的自我保护知识和处置常识;入住酒店时 , 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 , 索取酒店联系卡;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 , 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了解并尊重旅游地风俗、禁忌 。
来源:石家庄日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