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教育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程铭劼 赵博宇)7月19日 ,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显示 ,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在名称使用、招生设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
《通知》要求 , 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工作中 , 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和宣传 , 不得隐瞒或混淆机构性质 。 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广告(简章)中使用简称的 , 应当同时在显著位置标明机构属性和全称 。 指导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合理设置学员遴选条件 , 不得以性别、民族、宗教、身份、资产规模等设置歧视性条件 , 招生规模应与办学能力相匹配 。 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小团体” 。
同时 , 教育部门要督促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第三方审计制度 , 规范收费和退费行为 。 且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 , 进一步降低预收资金风险 。
【名义|教育部:社会成人教育培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严禁以教育培训名义搞“小圈子”】此外 , 教育部鼓励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接受行业协会服务和自律管理 , 通过行业协会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 开展社会培训机构业务指导、评估和公示 , 协调纠纷投诉 。 积极发挥科研、金融等专业机构作用 , 参与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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