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湖南“下重拳”处理中职招生违规行为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洪克非)日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省内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三方采取划“红线”,实行双重监管,制定“黑名单”等措施,处置中职招生中的违规行为。两部门制定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截至2020年年底,湖南省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达70.37万人,较上年增长3.58%,招生25.75万人,较上年增长2.2%。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介绍,近年来,湖南省按照教育部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行为的系列文件要求,在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湖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连续开展湖南省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将此专项整治纳入全省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各招生违规行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据悉,《办法》明确了招生违规主体不仅是中职学校,也包括初中生源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并列举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及处理方式。
其中,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存在“以招生为目的与初中生源学校或中介机构、个人签订各种形式的有偿协议”等10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招生违规;初中生源学校及教职员工存在 “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与招生中职学校签订招生协议”等7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招生违规;学校主管部门对中职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或初中生源学校参与招生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过程中,存在“对所辖中职学校上传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信息把关不严,造成平台信息不实欺骗学生”等6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规。
同时,针对上述三方违规、参与违规行为,均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查办处理,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生源|湖南“下重拳”处理中职招生违规行为】《办法》的创新制度、强化举措主要是:划出三方红线、实行双重监管、制定一份名单;尤其重要的是,《办法》明确,民办中职学校存在招生违规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除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外,学校相关人员将纳入“黑名单”,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监督机构组成人员。
据了解,接下来,湖南省还将组织教育教学专项视导和指导市州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查处中职学校招生违规和初中生源学校参与招生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建设中职教育招生工作平台,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平台合二为一,统一招生宣传、志愿填报、录取、注册等工作,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制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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