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北大两次发函要求福建一学校更名,校方回应:有合法授权( 二 )


学校方面称已取得合法授权
对于北大要求改名一事 , 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 , 表示学校名称中的“北大培文”有合法授权 。校方已于8月23日对北大复函说明 。
该负责人解释说 , 学校的举办者是宁德博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宁德博雅”) , 其控股母公司为阳光博雅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博雅”) 。阳光博雅在2016年4月1日就与北京大学专门从事教育产业的全资校办产业公司——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后者授权阳光博雅或其关联公司在全国五年内使用“北大培文”品牌 , 单独或与办学所在地合作方合资举办10所北大培文学校 。合同有效期至2036年8月31日 , 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即为其中开办的一所 。双方在2016年11月就合作项目选址在宁德市另外单独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因此 , 学校方面使用“北大”二字是有合法授权的 。
【北京大学|北大两次发函要求福建一学校更名,校方回应:有合法授权】采访人员注意到 , 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即北大发函中所称的含有“北大培文”字样的三家公司之一 。
该负责人称 , 学校更名不仅涉及过往协议变更的复杂情况 , 更涉及到数千学生与家长的切身感受与社会情绪 。目前集团已经派人前往北大沟通 , 如果可以沿用校名固然好 , 若是相关政策不允许 , 届时将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进行变化 。
宁德教育局表示将重新审查商标和授权
对于“宁德北大培文学校”校名一事 , 宁德市教育局回应称 , 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取得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北大培文”商标 , 依据相关法规 , 该公司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
根据阳光博雅与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合作协议 , 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由宁德博雅举办并筹措办学经费 , 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授权学校使用“北大培文”品牌 , 因此教育局于2018年7月5日批准学校筹设 , 2019年8月1日批准其正式设立 。
对于北大发函一事 , 宁德市教育局表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 指派宁德教育局、蕉城区政府等有关负责人于近期前往北京大学及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交流 , 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 , 对宁德北大培文学校使用“北大培文”注册商标及授权委托情况重新审查 。
_本文原题是为《北大两次发函 , 要求福建这所学校更名!各方回应!》)
(责任编辑:石玥_NS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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