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安全讲座活动方案 社区消防安全活动方案模板( 五 )


街道安监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 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巡查指导督促等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 , 总结、部署、督促整治工作 , 通报大清查、大整治情况 , 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要加强值班备勤 , 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
西门派出所: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 , 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 , 依法给予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 , 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城镇规划中心:依照有关规定 , 对违章搭建的“多合一”临建物进行整治 , 对违反用地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单位依法查处 。
城镇规划中心:负责对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临建房等 , 依法予以查处 。
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门分局: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 依法查处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销售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
宣教中心、安监站: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博物馆、文物古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安监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计生办:对辖区内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中心校:开展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托送)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社会事务办:组织辖区内开展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经发办:依法开展辖区内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督促相关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 。
农业服务中心:要指导开展林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
安监站:要督促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经营业主及工程建设单位、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驾驶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水上运输船舶消防工作 。
水务站:对仓库、临时工棚、厂房等区域的消防用水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工作 , 对未修建消防管道或不能满足消防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 , 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场所和区域进行断水处理 。
宣教中心: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 ,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 全面提升广大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 。
经发办、安监站、城镇规划中心等其他部门:结合监管行业(领城)实际 , 做好宗教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商场商城、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各社区、村(居):配合供电局城区分局、市郊供电局对供电场所、供电路线开展全面排查 , 对供电线路存在隐患的要进行整改 , 对老旧没用的线路进行拆除 。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2日起至3月15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 , 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 , 明确责任分工 , 细化工作措施 , 于3月10日前将落实方案上报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 。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
各社区、村(居)、部门要找准安全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 , 彻底排查火灾等各类隐患 , 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 , 建档立案 ,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 , 积极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工作 , 凡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业或关闭 , 对今年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 以案促改 , 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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