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2021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13日开始

新京报快讯 据首都教育消息 , 2021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马上开始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 , 报名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18日 。 更多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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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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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周三)9:00至18日(周一)16:00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
10月19日(周二)至11月2日(周二)期间
各高校对本校申请人员进行7天公示 。
11月3日(周三)前
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完成对申请人员的公示、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 。
11月3日(周三)至11月4日(周四)
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
11月4日(周四)至11月5日(周五)
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
11月12日(周五)起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 。
11月20日(周六)至21日(周日)
进行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11月25日(周四)起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
12月20日(周一)起
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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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① 申请人与其所在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如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教师岗位名称 , 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有效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 , 需加盖学校公章 。
② 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在网上报名系统比对成功的 , 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 但在网报系统中没有比对成功的 , 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 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 , 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 , 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 , 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
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
博士毕业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 , 应当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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