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海南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5名在职临聘教师被辞退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苏季)10月11日晚,海南省教育厅通报5起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典型案例,其中有5名在职临聘教师被辞退 。
据介绍,海南省教育厅于今年7月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但是,极少数中小学教师缺乏纪律意识,顶风违纪,有偿补课问题仍屡禁不止 。
通报显示,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某学校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5人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6000元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对5名在职临聘教师作出辞退处理,并要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大排查、大整治的专项活动 。
海南省教育厅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该省师德专题教育、作风整顿建设年、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对违反师德行为敢于“亮剑”,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惩处一个,教育一片,持续保持查处师德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方和学校,将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链接:海南省5起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一、琼海市某学校教师王某某、杜某某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中小学教师|海南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5名在职临聘教师被辞退】2021年7月,王某某和杜某某接受本班学生家长约请对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王某某和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琼海市教育局决定,给予王某某警告处分,扣发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调离原单位;对杜某某进行诫勉谈话,扣发2021年度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50%年终奖,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 。
二、澄迈县金江镇某学校教师李某某、唐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李某某、唐某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 。李某某、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澄迈县教育局给予李某某、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
三、屯昌县某学校教师王某某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王某某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 。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屯昌县教育局给予王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
四、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某学校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7月,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违规开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6000元 。陈某某、刘某某、符某某、符某、韩某等5人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对5名在职临聘教师作出辞退处理,并要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大排查、大整治的专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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