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郑东新区拟新建三所中小学!总投资3.36亿元,地址已确定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4日,采访人员获悉,郑东新区雍华路小学等三所中小学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3所中小学项目涉及总投资3360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和河南省郑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均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其中,郑东新区雍华路小学位于锦绣路以西,陇海快速路以南,雍华路以北,设计规模18班,用地面积14308.58㎡,建筑面积17544.23㎡;项目总概算约7000万元。郑东新区润丰小学位于郑州市润丰路北,敬业路西,白沙路南,建筑面积44441.34平方米;总概算约为10600万元。郑东新区润丰中学位于润丰路北,白沙路南,敬业路以东,同德路以西,用地面积48000㎡,建筑面积63485.38㎡;项目总概算约为16000万元。
附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4业绩要求:
4.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0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具在2016年10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1、类似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6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在建项目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及与合同相对应的付款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70%、每张发票均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机关网站上的查验页截图);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必须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若三者显示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若有一项未满足,则业绩将不被认可。
5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连续三年盈利,无亏损;2018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度至2020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在近三年(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7其他要求:
3.7.1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有投标人2020年6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证明必须是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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