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山西省教育厅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违规布置作业 教师将被问责

10月14日 , 山西省教育厅传来消息 ,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下发 , 要求各地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 , 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 , 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 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
省教育厅要求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 , 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 并在校内公示 。 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 , 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 , 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 , 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 , 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 , 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
学校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 , 严格“零起点”安排教学 , 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 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 , 不得随意增减课时 。 教师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 , 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掌握教学内容为目的 , 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 。
与此同时 , 学校要建立完善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 , 按年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 。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 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合理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
省教育厅要求 , 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多维作业模式 , 科学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 , 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 , 摆脱书面作业单一模式 , 增加阅读型、探究型、小组合作型等多种作业形式 , 重视强化作业的过程性和可操作性 , 确保学生能够独立完成 , 不得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
学校要规范使用实时通讯工具 , 严禁使用微信群、QQ群等布置作业 , 不得在群内发布学生作业、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等信息 , 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言论、图片等信息 , 严禁教职工在群内发布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信息 。 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
省教育厅明确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作业总量和质量定期评价、定期检查制度 , 对作业设计不合格的学校和教师加强督促指导 , 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和违规布置作业的教师严肃处理 , 通报问责 。 (采访人员 武佳)
【作业|山西省教育厅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违规布置作业 教师将被问责】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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