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亿万富翁身陷“离婚门”,真假婚姻之辩,12年的恩怨怎了断?( 二 )


时间很快到了2006年 。春节后不久,张平因为要到成都照顾生病的父亲,便对吴珊委以重任,将她提拔为某百货公司的经理,将百货公司的业务全部交由吴珊管理 。但张平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信任竟然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
坐上了百货公司一把手的交椅,吴珊开始“大展拳脚”了 。她把原在银行工作的二哥吴军安排进了公司集团,担任部门负责人;从2006年开始,吴军又担任了集团的副总经理 。据后来集团审计部查实,吴军分管的某购物广场,在2007年上半年就短款1700多万元 。
2008年3月1日,吴珊又往张平的银行卡里转入8800多万元,旋即又转出8600多万元 。据该集团后来查明的情况表明,吴珊仅利用信用卡所购买的房产就高达千万元,从银行卡上转出的金额更是达到几千万元之多……
2008年2月的时候,身在成都的张平接到了公司集团干部、员工反映,吴珊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产之嫌 。起初,张平还不大相信,但当他来到自贡市工商局调取公司档案后,发现吴珊早已伪造了工商登记文件,并将集团29.98%的股份转移到了她的名下;而公司的档案,也已经被人多次更换和篡改 。
对此,张平极为震惊,立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的《资金专项审计报告》表明,吴珊在任总经理期间,舞弊的金额合计高达9305万元!
2008年8月20日,张平召开董事会,免除了吴珊的总经理职务 。在吴珊离开公司的时候,张平准备和她好好谈一次,但吴珊却一脸的冷漠,恨恨甩出一句话:“你会后悔的!”
由于需要紧急处理吴珊留下的烂摊子,张平并没有多想吴珊走时说的那句话 。然而,2008年9月5日那天,他却突然收到法院送达的关于吴珊诉其离婚的《民事起诉状》 。在起诉状中,吴珊请求法院判令她与张平离婚,并要求分割3519万元的房产等共同财产,以及价值1.68亿元的集团股份 。

真假婚姻之辩,12年的恩怨怎了断
拿着法院送达的传票,张平心里很不是滋味:婚都没结,又怎么离呢?张平以为吴珊是一时冲动,才做出了过激的行为 。
于是,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张平找到了吴珊,劝她不要这么无理取闹,并告诉她:如果能退回挪用的公司款项,他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 。但吴珊似乎是铁了心要“离婚”,对张平的话根本不予理睬 。
于是,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不久,张平遂以他与吴珊根本不存在夫妻关系为由,将当地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他与吴珊的婚姻登记 。然而,该案还未审理,法院却又下达了他与吴珊离婚案的开庭通知 。
2008年11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吴珊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张平离婚,并分割张平的8处房产、多辆名车、数百万存款以及股票、基金等 。再加上她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所以应该分得共同财产的80% 。
随后,吴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加盖有“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的《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以证明她与张平系合法夫妻关系 。该申请书上记载了吴珊和张平“结婚登记”的时间为“1997年1月27日” 。2001年12月31日,民政局因二人结婚证遗失,出具了《夫妻关系证明书》,申请人栏和取证人栏有“张平”和“吴珊”的签名并按有各自的指印 。
面对吴珊提供的《夫妻关系证明书》等材料,张平感到莫名其妙,因为那上面的签名根本就不是他本人的 。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2008年12月8日,律师蒲杰赶到民政局调取了吴珊所说的“夫妻证明书”,这份证明的大致内容是:张平和吴珊于1997年1月27日在该办事处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证编号为XXXX号 。紧接着,蒲杰又到新街办事处调取了1997年1月27日的结婚登记档案 。
然而第二天,法院再次向张平送达了传票:案件定于2008年12月17日上午9时再次开庭 。
蒲杰得知后,立即与该院法官取得了联系,希望此次开庭能够改期,并随之起草了一份延期开庭审理的申请 。然而法院并没有采纳,在12月17日进行了缺席审理 。而在这之前,张平向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的笔迹等鉴定报告,还没有出结果 。
2009年元旦前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姗姗来迟” 。《意见书》认为:
1.不能认定1997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上“张平”的签名是张平书写;
2.认定2001年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上申请人栏“张平”的签名不是张平书写;
3.认定1997年1月27日《结婚申请登记书》上“吴珊”及下两行手写文字系吴珊书写,2001年12月31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上取证人栏“张平”的签字系吴珊书写 。2002年1月4日的《婚姻状况证明》、2001年12月31日的《申请》上“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与该集团同期使用的印章不是同一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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