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让家长轮流监督学生上晚自习,是学校“不作为”的责任推卸

近日,有消息称,广西桂林某学校要求家长轮流到学校监督学生上晚自习,寄宿生必须上晚自习,走读生可自由选择。家长如果没空或者不愿意监督晚自习,可以出钱请家委会安排志愿者值班,按100元每次给予报酬(10月20日央广网)。
学校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自习,就是一节课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是正课的延伸,学生可以做作业,可以复习巩固当天所学知识,也可以预习明天学习内容,甚至也可以自由阅读相关书籍……
自习课对学生学习非常必要和重要,特别是对于中学生来说尤其如此。
自习课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师的分内之责。
自习课是学生的自由学习时间,当然不能分配到学科,也没有必要分配到学科,只安排部分教师维持学习秩序就可以了。比如,两个班安排一名教师甚至一个楼层安排一名(或几名)教师即可。
这些教师的工作量如何计算?是否要发一定补贴,完全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上级教育部门明确规定,学校教师连“批改作业”这样的事都不能由家长代劳,现在这所学校竟然让家长“到学校监督学生上晚自习”显然不合情、不合理,更不合规。
更何况,对于寄宿制学生来说,他们之所寄宿,很大程度上是家离学校比较远,家长因工作等方面原因不能在学校附近租房“陪读”,也就是家长不方便“随时”到校。现在学校让家长到校看护晚自习,不仅是一种“不作为”的责任转嫁,更是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毋庸置疑,学生学习和教育,是学校和家庭共同的责任,需要双方相互配合。
但这里,双方都要清楚的是,既然是相互配合,前提是要分清各自职责。
上课(包括正课和自习)、作业布置和批改这显然都是学校、教师的责任,回家后孩子的饮食起居,让孩子参与家务劳动等显然都是家长的责任,二者不可能相互替代,更不可相互推卸。
监督|让家长轮流监督学生上晚自习,是学校“不作为”的责任推卸】对于学校来说,晚自习是学校的事,教师的事,即便家长主动要求代劳,也是不应该被允许和鼓励的。
那种打着家委会旗号“不来者交钱”“替他人者每节100元钱”的做法更是荒唐的,这比打着家委会旗号给学校教室装空调事件更荒唐。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家委会就会被赋予至高无上的权力,就可以替代学校进行管理了。
真有那么有一天,家长若是看哪位校长不顺眼,那位教师上课不合意,就可以筹钱另请校长,另聘代课教师了!
监督|让家长轮流监督学生上晚自习,是学校“不作为”的责任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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