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子不教,父之过”上升为法律


其他|“子不教,父之过”上升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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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 法律明确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 , 法律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 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 , 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
_原题表决通过!关乎每一个家庭
来源 | 新华社
【其他|“子不教,父之过”上升为法律】编辑 | 陈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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