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对象+范围+报名指南


2022年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对象+范围+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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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2〕5号)和《南通开发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通开发社〔2022〕26号)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 。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
二、报名依据
【2022年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对象+范围+报名指南】1.以法定监护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完全不动产权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 。
线上报名上传材料: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完全不动产权证 。如果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住宅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上传结婚证 。
从2023年起,户籍不在集团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已在集团施教区购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入学的适龄儿童 。
线上报名上传材料:①户口簿(要求父母中至少一人及入学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从2028年起,入学儿童自出生后户籍应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③父母双方提供由崇川区、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或仅有此套共有房产的证明材料 。
3.以法定监护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的期房(未领取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凭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统筹安排入学 。
从2023年起,期房(未领取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
线上报名上传材料:①户口簿;②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③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 。如果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需要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住宅产权为夫妻共有,夫妻俩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上传结婚证 。
需现场审核的对象,请根据以上三类报名对象所需材料的要求,将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连同原件一同提交报名 。复印页面提示如下:
(1)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2)法定监护人住宅不动产权证:颁发日期页、房产信息页、附记页;(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复印;(4)无房证明等直接提交原件 。
三、时间安排
1. 线上填报
7月5日至7月15日,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根据“线上填报”要求,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
2.现场审核
7月22日至7月24日,已在线上填报审核未通过的对象,根据学校发送信息(20日18:00起分批集中发布)中的提示时间到校办理;无法线上报名或对线上报名确认情况有异议的,24日到校咨询或办理 。
3.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
4. 符合本集团报名条件,逾期无故不办理的,将统筹安排入学 。
四、报名地点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星湖校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翠路39号)
五、招生范围
依据《南通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实小教育集团施教区: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营船港河以东——东方大道以西区域;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区域 。
在集团施教区范围内,五个校区的招生范围做如下划分:
1. 育才校区
位于育才路9号,全称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
招生范围:营船港河以东,新开路以西,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 。
2. 新河校区
位于新河路38号,全称为“南通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
招生范围:新开路以东,通盛大道以西,星湖大道以南,江韵路以北 。
3. 能达校区
位于长通路19号,全称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小学” 。
招生范围:营船港河以东,通盛大道以西,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 。
4. 星湖校区
位于林翠路39号,全称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小学” 。
招生范围:通盛大道以东,东方大道以西,通启河以南,星湖大道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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