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 涞水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书


涞水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 涞水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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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间
【涞水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 涞水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通知书】按照保定市教育局有关安排,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教、中职学校放假时间为,自2022年7月9日起,各学段、各年级采取错时错峰方式放假,放假工作集中在一周内完成 。全县普通高中学校结合疫情实际,自2022年7月23日起开始放暑假 。各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自2022年9月1日起错时错峰返校 。放假和开学时间若因疫情防控形势调整,将另行通知 。
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
(一)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各学校要准确把握教学进度,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合理安排复习时间,认真做好期末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重点抓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雷击、防溺水、防欺凌等知识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各园校要认真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应尽职责,特别是暑期加强家校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漏管失控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实、做细 。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维护工作,建立校领导带班的假期值班制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校舍及财产安全 。
(三)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园校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状况,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师生及时了解掌握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假期杜绝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旅游和前往人群聚集场所,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假期内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及时向学校报备 。若上级疫情防控部门在疫情防控方面有新的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
二、全面落实假期各项工作
(一)严格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各学校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作业,统筹作业总量 。创新作业类型,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组织学生假期多读书、读好书,不断加强知识储备,提高文化修养水平,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劳动习惯,掌握基本生活技能 。放假前,以班会、家长会、书面或信息告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再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组织、不参加违规违法学科类培训;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时,加强资金风险、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意识 。
(二)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在假期前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家长通知书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给学生增加过重课业负担 。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 。引导家长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 。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学校将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机制,通过教师家访、送温暖和定期开展心理辅导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单亲家庭子女、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关爱行动,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 。对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 。
三、规范办学行为
(一)严禁暑期违规补课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学校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未经报备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严禁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活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大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二)严格招生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要求,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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