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积分落户最新政策( 二 )


3.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额达2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符合减免税政策的 , 每享受1年减免税政策积2分 , 最高积20分;
4.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 , 积10分;应纳税额达0.2万元的,积20分,每增加0.2万元加10分,最高积50分 。
5个减分项
(一)“欠税” 。申请人截止申请之日仍欠税的,扣减2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每条扣减50分;
(四)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5年内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每次扣100分;
(五)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 , 取消申请资格;
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对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5年内不予受理其积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 。
第十五条积分入户工作操作流程由市积分入户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申请人积分认定的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操作流程与具体办法应当与本办法同步实施 。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武汉积分入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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