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时 ,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离婚了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了要了孩子的抚养权能改吗?】(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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