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广州江山画室|2022广东艺术类联考成绩将于2月1日前公布!( 六 )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 , 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各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 其他艺术类院校“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 , 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 。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录取 , 按“统+校”、校考和统考合格顺序投档录取 。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及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 , 按统考、“统考+校考”、校考顺序投档录取 。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统+校”“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的考生 , 不得兼报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类专业 。 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 , 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兼报 。
第十五条 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 , 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 , 按音乐类(分子科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
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校考专业 , 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招生计划情况 , 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
统考合格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校考文化课分数线 , 术科分应达到省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 。
第十六条 投档分数排序
音乐类、书法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 , 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 ,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 , 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 。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
第十七条 投档规则
(一)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 。 投档时 , 根据院校招生计划 , 以1:1的比例 , 按“分数优先 , 遵循志愿”的原则 , 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 , 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 , 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
(二)实行“统+校”的院校(专业) , 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
(三)实行统考合格的院校(专业) , 省招生办将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符合院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
(四)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 , 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 , 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