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于都中考录取分数线 2021于都中学统招分数线( 二 )


5.师范定向考生资格审查、交验档案材料、体检等环节,各校必须指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带队,负责考生的安全工作 。
七、严肃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高考成绩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和《于都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于教科体字〔2020〕5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
1.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一律凭县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录取名单》进行集中报到、登记注册 。
2.已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被录取的学生,县内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录取(录取考生流向县内职业学校的除外) 。
3.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严禁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招生 。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
4.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
5.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
6.严禁非招生学校和教师代收学生的定位费,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强行推荐招生,严禁扣留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毕业证》等 。若已代收定位费的,必须立即退回学生 。
7.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设区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民办高中允许招收少量本市外县考生,但必须在审批的本市外县招生计划之内 。
8.严禁违规宣传、虚假宣传、相互诋毁、炒作或变相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或公布成绩排名等 。
9.严禁违规“提前录取”“承诺录取”“奖励录取” 。严禁有偿志愿填报服务、有偿推荐考生,严禁提前缴费、协议招生,严禁一切恶性竞争、抢夺生源的不法行为 。
10.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
11.各高中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向组织生源的初中学校和个人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或实物等补偿;初中学校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和个人索取生源组织费或实物等 。
12.对违反规定,破坏招生秩序的个人和组织,坚决严查严处 。
附件:2022年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各校控制分数线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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