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役权举个例子 什么是地役权

今天给各位分享什么是地役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地役权举个例子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是以他人不动产提供给自己不动产便利的权利 。为他人土地的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一般因通行、取水、采光、排水等需要,应当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 和消灭,经依法***,发生效力;未经***,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 。
2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 举个例子理解下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的.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
3地役权是什么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
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涵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
形式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
***效力
当事人要求***的,可以向***机构申请地役权***;未经***,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期限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
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
3.地役权不得单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 的,地役权一并 *** ,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抵押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 ***。
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 *** 时,*** 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 *** 时,*** 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4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是益物权的一种 。我之前有作过了解,通俗来讲就是指因通行、取水、排水、铺设管线等需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限制他人不动产的利用,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与效益的权利 。
一、地役权的含义: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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