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注丨教育部简化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审批

11月15日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简化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审批 。

教育部|关注丨教育部简化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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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 , 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事项中 , 将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 按照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
《通知》明确 , 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 , 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 , 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 , 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等具体举措 。
《通知》指出 ,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事项中 , 举办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 直接取消审批 , 不再向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筹设审批 , 直接申请办理办学许可 。 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 , 审批改为备案 , 即取消办学许可申请程序 , 改为备案管理 。
【教育部|关注丨教育部简化多项教育领域经营许可审批】《通知》强调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 , 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 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 , 强化信用约束;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 , 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 , 依法向社会公开 , 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 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 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 , 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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