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压减考试次数 实行等级评价 太原市印发通知落实“双减”政策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 然而一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 考试次数频繁 , 甚至按照考试名次排座位 , 给学生“贴标签” , 造成考试功能异化、学生考试负担较重的现象 。 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 , 坚决扭转“唯分数论” , 提升育人质量 , 11月23日 , 太原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 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
考试组织: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 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 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 , 每学期可安排一次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
各年级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 , 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 , 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教学任务后 , 在总复习阶段组织两次模拟考试 。
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得组织区域性或校际间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 也不得以限时练习、学情调研、作业方式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 严禁在开学前、节假日组织考试 。
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质量监测 , 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 , 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
考试评价:期中期末分五个等级来评价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采用等级评价方式 , 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待合格五个等级 。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 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 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
【考试|压减考试次数 实行等级评价 太原市印发通知落实“双减”政策】根据学科教学实际 , 在某一课题或教学单元之后 , 可组织不同形式的学情诊断 , 但每月不超过两次 。 学情诊断结果既不能呈现等级 , 更不能呈现分数 , 应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告知学生不足和优势 , 展开针对性帮扶 。
考试内容:以学定考 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考试内容坚持以学定考 , 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
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 , 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 , 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 不出偏题怪题 , 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 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
按照要求 ,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 , 科学研判教与学的过程 , 切实改进课堂教学 , 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 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 , 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 , 加强教师教学指导与培训 。 (采访人员 张晓丽)
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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