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对话“杭州保姆纵火案”检察法医洪翔:检察技术工作还需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二 )


洪翔:近年来随着“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的深入发展,可供检察技术拓展的领域是前所未有的。
“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司法解释性质规范文件的出台,对检察技术工作的定位和职能做了全面的顶层设计,为检察技术部门参与办案提供了基本遵循。
2021年年初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工作为检察办案提供证据和技术支持,发挥监督纠错作用,是重要的检察辅助工作”。这是对检察技术工作意义和作用的最好诠释。
检察技术工作为检察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应该是多元的和全方位的。我们借助检察技术手段,发现法律监督线索,开展调查核实或者纠正补强技术性证据,协助构建缜密的刑事指控体系,展示技术性证据增强庭审效果等,不仅有利于提升检察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也是强化法律监督刚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方圆》:结合你这些年的工作经验,你认为检察技术工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提升?
洪翔:对未来的检察技术工作我觉得主要有三个着力点。
一是以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为抓手,强化技术办案。在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的法律框架下,充分发挥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辅助检察办案的价值和作用。
强化注重审查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注重综合全案审查技术性证据和注重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工作延伸的“三个注重”技术性证据审查方式,提升对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的审查运用成效。
二是以完善对外委托制度为契机,破解机制障碍。拿我们浙江省举例,我省已经建立了集中统一归口检察技术部门开展对外委托、组织协调和监督鉴定的工作机制,筛选了《对外委托机构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名册》。
下一步要真正发挥好这项制度的优势,为四大检察办案提供便捷、高效、全领域覆盖的技术支持,同时也要实现检察机关对外委托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的运行。
三是以统筹全省检察技术资源为依托,强化队伍建设。我们整合了全省的检察技术资源,布局建设了区域专业重点实验室,加强检察技术人员统筹使用管理。
确保检察机关司法鉴定人员配备、软硬件设施、检察技术办案数量和质效在整体上能够得到持续提升。构建起以浙江省检察院为龙头,以市院为重点、基层院为补充的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新格局,适应检察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需求。(更多报道请关注《方圆》11月下期杂志)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转载时请在醒目位置标明作者,并注明来源:方圆(ID:fangyuanmagazine)。
编辑丨肖玲燕 刘琦 刘岩
采访人员丨方菲 视频制作丨张哲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