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倍增计划企业申报条件


东莞倍增计划企业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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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倍增计划企业申报条件
 ?。ㄒ唬┢笠翟谳缸⒉帷⒛伤?nbsp;,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ǘ┮婪ň?,诚实守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若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
 ?。ㄈ╁嘌∧勘曛氐阄沂兄圃煲灯笠怠⑸苑褚灯笠岛腿砑胄畔⒓际醴褚灯笠?。其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而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 。
 ?。ㄋ模┢笠道嘈头治沙だ嗪凸婺@?。原则上规模类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其2019年度税收贡献与营业收入比、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2.5%、10%和5%,利润总额为正数;原则上成长类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不足3亿元,且其2019年度税收贡献与营业收入比、营业收入增长和税收增长分别不低于3%、20%和10% , 利润总额为正数;其中 , 成长类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原则上其2019年营业收入不能低于3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和利润总额为正数,且承诺三年实现倍增 。对于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且自愿申报名誉试点企业的 , 其税收贡献和利润应为正增长 。非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类申报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
 ?。ㄎ澹┚哂辛己梅⒄够? ,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 。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 。
【东莞倍增计划企业申报条件】 ?。┚弑缚萍即葱隆⒆懿烤谩⒓娌⒅刈椤⒎裥椭圃臁⒉盗凑稀⒆时驹擞攘蟪沙で蛩氐囊幌罨蚨嘞?。另外,如企业具备其他符合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 , 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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