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银川市金凤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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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满足辖区幼儿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入园需求,发挥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引领作用,稳妥有序做好辖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基本原则
1.多元供给原则
根据“5080”国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为适龄儿童提供普惠为主、公民办数量相当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学前教育多元供给需求 。
2.动态调整原则
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辖区适龄幼儿增减、幼儿园布局、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会适当调整 。
3.公正公平原则
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服务片区划分、咨询电话等信息,严格招生程序、流程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二、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幼儿 。
2.招生范围:
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根据区域内幼儿园规模与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划分学前教育服务片区,招收具有相应服务片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户主为幼儿祖父母、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该名幼儿同在此户上),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购房以实际入住且幼儿户籍迁入金凤区时间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
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地户籍幼儿;
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原则上要优先满足小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剩余学位招收金凤区内常住幼儿;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
自治区直属管理的幼儿园(自治区政府机关幼儿园政兴园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幼儿园、宁大南校区幼儿园),银川市直属管理的幼儿园(银川市第一幼儿园、北师大银川园)自主招生 。
3.政策性统筹安排: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由其归口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前统一报送名单,过期将不再受理 。符合登记报名条件幼儿家长先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记报名并参加派位,派位不成功的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统筹安排 。
4.下列情况不符合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
(1)非金凤区户籍幼儿;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1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 。
三、招生计划及方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幼儿园核验证件、电脑公开派位方式进行,每位幼儿只能选报服务片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人数,则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派位地点公开派位,确定入园幼儿,未派位成功幼儿可选报周边民办幼儿园 。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计划人数,幼儿园全部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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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乡镇、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以各幼儿园为单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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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金凤区城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于7月25日前向金凤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招生风险预案,并经金凤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不得跨学期提前招生 。各民办幼儿园要积极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入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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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程序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
1.发布公告 。7月21日金凤区教育局统一发布《金凤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 。
2.网上登记 。7月22日8:00至7月28日24: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可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不再补录) 。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并留存好登记成功短信原文 。每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注册一所公办幼儿园 。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同一所幼儿园的,只可报名注册一个号,如果派位成功则视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全部派位成功;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选报不同幼儿园的,按照实际派位结果确定是否入园 。如有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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