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教师资格相应学历学位!


考试|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教师资格相应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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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划重点:
学历限制:
幼儿-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考试|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教师资格相应学历学位!】专业限制: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
学位限制:
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获得学位 。
更多内容如下:
学历标准
第十六条(学历标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并获得相应学位;
(四)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 , 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践工作经验;有特殊技能者 , 可放宽至专科毕业学历;
(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 应当按照特殊教育的学段 , 分别具备特殊教育师范类专业专科、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并获得相应学位;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并获得相应学位 。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
前款所称取得教师资格所需其他相关专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 , 对前款规定的资格类型、报名条件做出调整 。
资格考试
第十七条(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
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被授权的学校组织实施 。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 符合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除部分或全部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 教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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