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并注销的公告 。
根据公告显示 , 北京民族大学、北京东方大学等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 该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并注销 。 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 , 各校应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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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北京市教委:废止并注销北京民族大学等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10所民办学校名单截图 , 央广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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