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 )


2.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统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测试成绩,并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我省2022年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6日—3月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以2次考试的最高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3.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退役士兵综合素质测试即可。我校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测试方式为线上测试。
我校退役士兵素质测试卷面总成绩为200分,录取和上报时统一等比转化为430分。
第九条 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我校组织考评小组对报考我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给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我校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为230分。
2.考生于2022年2月28日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取得素质测试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总成绩为200分。
我校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
第十条 报考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可于2022年1月1日后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ysy.com.cn)查询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因地处偏远无法接入互联网络、确实不具备网上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自主申报,经核实后由我校代为安排考试场地和环境。因考生未主动报告或延期报告,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为每生120元。
考生参加考试后,无论录取与否,该费用一律不退。
第六章 招生计划及调整原则
第十二条 经省教育批准,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45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招生计划为1000人,退役军人类招生计划为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5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的缺额计划,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酌情降分或将计划调整到其它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调整的基本原则是:
1.优先调给类别内专业使用。本类别有上线考生未录取时,不向外调计划。
2.优先调给高分考生使用。多个专业有计划需求时,优先向高分考生投放计划。
3.尊重考生第一志愿。调整计划时,按第一志愿调整计划。
第七章 录取规则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有关要求自主组织录取,承担录取工作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 我校单独招生以考生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得分排位,分数高的优先录取。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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