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深圳拟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沈婷婷 通讯员 姜丽云
为构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管理机制 , 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深圳市教育局拟在全市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工作 。 12月8日上午 , 深圳教育局发布消息称 , 《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 明确学区功能定位
据了解 , 截至2020年年底 , 深圳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1.6% ,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6.2% 。 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 深圳市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 , 拟以学区化治理为抓手 , 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 构建学前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 。 《实施意见》拟明确学区化治理是以促进学前教育管理过程精细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园水平优质化为目的 , 学区内实行党建、行政、研训、督导“四位一体”的现代学前教育治理模式 。 学区由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幼儿园组成 , 多园协同、共同发展 , 强力打造优质园 , 帮扶提升薄弱园 , 缩小园际差距 , 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 。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招生问题 , 深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 , 学前教育学区与幼儿园招生范围无关 , 不承担招生职责 。 深圳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
明确学区组建方式 , 健全学区治理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 , 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 , 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组合划分为若干学区 。 每个学区选定一所优质幼儿园担任学区中心园 , 其他幼儿园统筹安排为学区成员园 , 学区内各类幼儿园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 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 。 学区组建后 , 如何构建完善的学区治理体系?《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 。 一是学区拟成立学区治理委员会 , 为学区议事机构 , 负责协调处理学区治理事务 。 二是学区治理委员会可根据党建、行政、研训等职能 , 下设若干个分支部门 。 三是学区内各幼儿园应单独成立党组织 , 暂时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 , 应在学区内建立联合党支部或联合党总支 。 四是每个学区拟配备1名专职责任督学和8名兼职责任督学 , 学区内每所幼儿园应配备1名兼职视导员 , 负责联络和信息传递、配合督学工作等 。 每个学区还应配备至少1名兼职教研员和1名兼职培训师 , 负责学区内研训工作 。
完善学区运行机制 , 促进共建共治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实施意见》从教育部门和学区两个层面精心设计了学区运行机制 。 在教育部门层面 , 各区拟建立学区化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 专题研究学区工作中行政管理、督导检查、教科研及培训等相关事宜 , 构建党建引领、行政统筹、督导推动、研训跟进的运行机制 。
在学区层面 , 提出了学区治理委员会以及内设部门的职责 , 充分发挥学区责任督学的作用 , 学区责任督学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 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 。 此外 , 《实施意见》还要求每个学区建立学区例会制度 ,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健全学区资源共享机制 , 整体提升学区教育质量
对于如何在学区内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 , 加强资源共享的问题 , 《实施意见》提出要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 , 做好学区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研科研互通等核心环节 , 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 ,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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