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省教育厅发布重要通知!( 二 )


平台建设可由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或符合监管要求的第三方开展 。
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
由教育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监管、人行、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选定具备托管能力且有自主开发的资金管理平台的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托管银行)通过管理平台对培训机构的预收费实施监管 。
培训机构在托管银行开立监管专户 。 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约定 , 协助管理监管专户 , 做好预付费代收拨付工作 。
建立信息交换渠道
托管银行应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监管专户收款情况、拨付进度和账户余额等信息 。 使用政府部门建设平台的 , 托管银行应通过系统对接的方式 , 做好信息推送;使用第三方平台的 , 托管银行应向教育等部门开通查询权限 , 并主动报送相关信息备查 。
在平台投入使用前 , 各地可采用全额保证金模式进行过渡 , 即要求培训机构与托管银行签订协议并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 , 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 , 按总额不得低于该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费用总额的标准 , 存入保证金 , 并签署放弃提款权利协议 。 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
相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苏州发布、江苏省教育厅官网
编辑:焦玲
【服务|省教育厅发布重要通知!】监制:瞿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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