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省人社厅、省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


(二)健全评价机制
1.丰富评价方式 。 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成果展示、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 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
2.健全评价组织 。 组建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 , 组织开展省内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 中级职称继续采取以考代评方式进行 。 初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 。
3.畅通评价渠道 。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 , 畅通各类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 。 非公有制单位档案专业人员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 , 由工作单位按规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机制 , 为非公有制单位档案专业人员提供职称评价服务 。
4.建立绿色通道 。 对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档案专业人员 , 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 , 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的档案专业人员 , 可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 。
【来源:安源区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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