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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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解读如下,望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
一、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
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并行建立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补充养老保险”) 。
二、 补充养老保险什么时间实施?那些人可以参加?
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已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
三、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有多少档次?
参保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
四、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如何给予资金补贴?
从2021年1月1日起 , 全省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 。参加人员当年不缴费的 , 政府不予补贴 。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
五、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哪些条件?
第一种情况: 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出口补)待遇;有补缴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第二种情况:本制度实施之日起 ,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六、参保人员死亡后怎么办?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出口补)和集体补助(出口补)组成,支付终身 。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待遇水平,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 。
政府补贴(出口补)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经有关部门认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00元(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 。
八、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测算演示:
如果按照基金年收益率3.5%,个人缴费15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测算如下:
(一)按照最低缴费档次200元/年、政府补贴7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255元/年 。
【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常见问答汇总】(二)按照缴费档次500元/年、政府补贴12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2930元/年 。
(三)按照中间缴费档次1000元/年、政府补贴2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4050元/年 。
 ?。ㄋ?按照缴费档次2000元/年、政府补贴36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6288元/年 。
 ?。ㄎ澹┌凑兆罡呓煞训荡?000元/年、政府补贴600元/年测算,到65周岁时,基本养老金加补充养老金可达12540元/年
城乡居民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根据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据实计算个人养老待遇月领取标准,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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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用得上?
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
钱从哪里来?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缴费资助 。
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按年缴费 , 缴费标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 。
政府补贴(入口补)标准为:缴200元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 , 缴5000元补贴600元,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
集体补助(入口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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