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举报电话公布!河南一地发布中小学校内减负规定

12月20日,漯河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宣传公示〈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站、宣传橱窗、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
全市初中和小学12月25日以前要制作专题宣传版面,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宣传《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并附带本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二维码。
各县(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校门口宣传公示《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属初中和小学全部在校门口公示宣传《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内容及举报方式;市教育局将对市属初中和小学进行排查,对县(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示宣传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学校宣传公示《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情况进行通报。
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在元旦前开展自查,对照《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逐条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漯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减负规定》内容:
一、学校要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
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布置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三、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
四、教师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
五、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六、开设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完成全部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60%的书面作业。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学校学生在校内要完成全部书面作业。
邮箱|举报电话公布!河南一地发布中小学校内减负规定】七、教师要面对面给学生布置作业,不得通过QQ群、微信、钉钉、短信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校讯通、钉钉、微信及其它软件要求学生完成“打卡式”作业。
八、严禁教师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九、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布置必批改”的原则,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对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及时进行批改、反馈,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
十、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十一、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十二、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十三、学校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十四、学校要设立并公开监督电话、投诉邮箱和其它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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