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部开展对高校非学历教育检查整改工作】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采访人员 欧媚)近日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 要求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 , 在整改结果确认前 , 高校全面停止与校外机构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 。
今年11月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 对规范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与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高度重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 认真组织学习研讨 , 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规定》要求 , 确保政策执行不“缩水”、不“跑偏” 。
教育部要求 ,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属地高校对照《规定》开展非学历教育检查整改工作 。 要坚持从严从实落实要求 , 逐条逐项对照检查 ,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 , 制订整改方案 , 明确整改时限 , 妥善处理问题(包括遗留问题) , 切实做到改到位、改彻底 。
整改工作结束后 , 部属高校应将整改情况和结果报教育部职成司确认;其他高校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 在整改结果确认前 , 高校全面停止与校外机构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项目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 , 建立健全评价标准和办学质量抽查、评估机制 , 对现有相关管理制度、机制进行调整完善 ,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 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 让高校非学历教育监管“有力度”“长牙齿” 。 特别是对整改期间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的要取消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资格 ,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从2023年开始 ,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1月份前做好上一年度属地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情况明细的备案工作 。 要加强对备案信息的梳理分析 , 对备案发现的苗头性问题 , 及时督促高校进行改正 。
作者:欧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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