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 小编来为大家解答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这个问题 ,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遇难者名单很多人还不知道 ,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重庆公交坠江事件是由谁担责?重庆公交坠江事件的侵权责任如下:如果公交司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 , 公交司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公交司机尽到相应职责的 , 无需担责 。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遇难者名单】【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 , 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2重庆公交车坠江有没有活下来的没有 。
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查明 , 系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争吵 , 进而演化成肢体冲突 。双方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 , 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 , 十五个鲜活的生命无人生还 。
2018年10月28日10时许 , 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行驶至长江二桥时 , 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坠江 。根据调查事实 , 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 , 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 , 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 , 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 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 。
扩展资料
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 , 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 , 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 , 遭遇刘某攻击后 , 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 , 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 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 , 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 , 并与刘某抓扯;
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 。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 , 造成车辆失控 , 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 ,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查明 回顾86小时救援全过程
3公交车坠江案事故原因曝光 , 众多明星先后发声 , 蒋欣的建议实不实用呢?公交车坠江案事故原因曝光 , 众多明星先后发声 , 蒋欣说:可以给司机加一个防护栏 。这条建议的的确很管用 , 既保护了车上的乘客 , 又给了司机独立的空间 , 避免分心 。
公交车坠江案事故
2018年10月28日 ,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牵动了万千国人的心 。
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 , 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 , ***机关多次模拟试验 , 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 , 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
11月2日 , 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 , 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 , 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 , 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 。
下车的4名乘客 , 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 , 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 。
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 , 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 , 刘某未下车 。当车继续行驶途中 , 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 , 要求下车 , 但该处无公交车站 , 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
之后刘某与司机发生争吵 。随后 , 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 , 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 。
10时8分51秒 , 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 , 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 , 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 , 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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